以“影子校长”为重点,“五个一百”相互支撑,培养未来教育引领者的实践育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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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与“影子校长”之约

发布日期: 2018-04-26

 

1.实践学生的研修要求

a.导师校长结对之后,应了解基地学校情况,并结合学校和本人的需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与学习重点;

b.全程参与所有培训活动,积极参与每一教学环节;

c.服从组织安排,尊重基地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不干预基地学校的管理及教学活动;

d.项目结束后将《影子校长鉴定表》提交至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科影子校长工作组;

e.项目开展期间,实践同学原则上不得请假,具体工作、休息时间同实践基地校长。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1天以内向基地学校校长请假;1天以上,向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科请假。无故缺勤三天者,直接终止参与影子校长项目的资格;

f.项目开展期间,要高度重视个人的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

2.基地学校校长的职责与要求

a.基地学校校长是参与实践同学在培训期间的指导教师;

b.与参与实践同学结对之后,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影子校长研修方案;

c.向实践同学介绍本校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

d.为参与实践同学提供学习观摩学校重要议事、管理、教学和教研活动的机会;

e.尽可能每天安排时间回答同学的有关问题;

f.尽可能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g.尽可能安排参与实践同学一同办公;

h.“影子校长项目结束时,对实践同学做出书面鉴定;

i.“影子校长项目开展期间,确保实践同学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