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学生的研修要求
a.同“导师校长”结对之后,应了解基地学校情况,并结合学校和本人的需要,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与学习重点;
b.全程参与所有培训活动,积极参与每一教学环节;
c.服从组织安排,尊重基地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不干预基地学校的管理及教学活动;
d.项目结束后将《“影子校长”鉴定表》提交至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科“影子校长”工作组;
e.项目开展期间,实践同学原则上不得请假,具体工作、休息时间同实践基地校长。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1天以内向基地学校校长请假;1天以上,向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科请假。无故缺勤三天者,直接终止参与“影子校长”项目的资格;
f.项目开展期间,要高度重视个人的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
2.基地学校校长的职责与要求
a.基地学校校长是参与实践同学在培训期间的指导教师;
b.与参与实践同学结对之后,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影子校长”研修方案;
c.向实践同学介绍本校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
d.为参与实践同学提供学习观摩学校重要议事、管理、教学和教研活动的机会;
e.尽可能每天安排时间回答同学的有关问题;
f.尽可能为其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g.尽可能安排参与实践同学一同办公;
h.“影子校长”项目结束时,对实践同学做出书面鉴定;
i.“影子校长”项目开展期间,确保实践同学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