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学科大学生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教育学部的学风建设,营造崇尚科学的氛围,激励大学生奋发成才,积极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提升科研和创新能力,教育学部团委决定启动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该活动由教育学部学生联合会理论科创中心承办。
第二条 本基金主要用以资助教育学部大学生在专业相关的领域方面的研究项目、在教学、科研等领域中有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价值的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等,并积极鼓励研究成果申报校级以上各类学术科技作品比赛。
第三条 本基金的资助对象主要为教育学部各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凡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同学均可提出申请。本基金鼓励学生以创新团队的形式组队申请,集体项目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尤其鼓励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组队。
第四条 本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和评审程序如下:
1)申请资助的项目以一个学年为限(次年5月底结项并上交课题研究成果),所申请或指导的项目以一项为限,期间每年12月进行中期检查。在此期间不能完成项目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2)由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第三届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送学部学生联合会理论科创中心。
3)教育学部团委组织有关专家对资助项目和经费额度等进行评议和审核(中期考核占比30%,结项审核占比70%),按择优资助的原则审定。
第五条 项目执行中期,需递交相应材料,如发现不达标者,学部有权中止项目。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课题及项目负责人,如需变更,须经指导教师批准,并及时报学生联合会理论科创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准予变更。
第六条 对于中期审核后被学部终止的项目,或者是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在校期间将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部基金。
第七条 本基金经费使用办法如下:
1)各项目组应根据项目预算,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为:上海市内交通费,书刊资料购置费,办公用品费,印刷复印费等。
2)为加强经费管理,教育学部团委在项目执行的中期开展检查,项目负责人须提交科研进展中期报告。若中期检查时,课题未见雏形(如仅仅有调查问卷或文献查阅综述),学部有权中止项目的继续执行,并停止经费使用。项目工作结束后,应提交项目经费决算表报至教育学部学生联合会理论科创中心。
第八条 对学生取得的项目成果,经学部验收合格者,颁发《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结题证书》。项目立项期间,相关研究成果获得专业核心期刊收录,将予以项目团队一定奖励。
第九条 对于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教育学部鼓励项目组继续申请下一届基金的资助,继续深化与完善项目的研究。
第十条 申请基金的研究生需注意:研究内容不能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不能是导师课题内容。
第十一条 若申报项目已申报学校其它基金则不能申报本科研基金。
第十二条 项目档案资料归学部学生联合会理论科创中心管理。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教育学部团委。
(2)教育学科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立项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教育学科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迎接挑战的热情,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氛围,推进教育学科学生科研工作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学部于每年9月启动教育学科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参与对象:教育学科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在籍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参与要求:大学生科研基金是教育学部设立的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培育项目。集体项目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作品评选过程中,按照项目参与作者的最高学历计算项目学历层次,作为评审参考。教育学部团委邀请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和答辩进行作品筛选,以保证参与基金的作品质量。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作品,不得申报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
1)已报名参与历年教育学部大学生科研基金、“大夏杯”“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2)已报名参加本科生创新创业训练培育项目的作品;3)已在杂志期刊上发表过的作品。
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同时取消申报人、团队的参与资格。
立项流程:每年10月中旬,各系、所,班级分级动员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完成项目申报工作。每年10月中下旬组织答辩,通过者予以立项。
注意事项:
1)上交作品不予返还,项目成员须自行保留原稿。
2)各项目申请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一定的格式,由项目组负责人统一递交理论科创中心,逾期作品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立题建议结合专业特色相关内容,学生事务部将结合专业教师意见,依据项目组选题实用性、可行性进行立项筛选。
4)申报作品要求独创性,一经发现抄袭,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同时追究责任。广大师生可对本基金进行监督。
(3)教育学科大学生科研基金项目中期考核办法
立项后,每年12月中旬科研基金进入中期交流阶段,各项目组须上交中期汇报材料,理论科创中心组织开展科研基金研究心得和中期成果的交流会,学生事务部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中期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提供一定的指导。最终于次年5月底结项并上交课题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