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团管理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科下设社团联合中心,由发展部、管理部和宣传部组成,在学部团委的指导下,分工合作、协调做好社团的孵化、管理和服务工作。2017年10月,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反复打磨之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二版)最终形成,对于社团运行、活动管理、日常考核、财务使用、指导教师权责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社团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2)支持办法
1)规范管理、精准施策,完善社团管理办法,加强社团思想引领。
2)围绕学生、不忘初心,关注学生动态、满足成长成才需求,繁荣社团文化建设,提升社团育人价值。
教育学科同时开展“社团繁荣计划”和“社团提升计划”。繁荣计划鼓励教育学子结合专业优势建立社团,在递交社团成立申报书、通过答辩后,由专家组评分,并由高到低分为“卓越社团”(20%)、“优秀社团”(30%)、“朝阳社团”(30%)、“潜力社团”(20%)四个等级进行分类支持。
社团提升计划旨在每年支持优秀社团活动100个,并为社团聘请专门的指导教师,努力促进社团不断提高质量,实现可持续性的健康发展。以2018年为例,教育学科已经支持社团先后开展“青年智汇”首届上海高校桌游大赛、校园首场相声演出、“爱在华师大”世界魔方大赛等活动,不仅有效助力学生成长,而且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3)社团活动
社团巡礼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科社团联合会的品牌活动,旨在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科所属社团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的平台,同时也为同学们提供一个发展兴趣爱好、寻找志同道合之友的机会。此外,还开展了社团的成果展示等活动,构建社团成果展示平台。通过社团孵化、管理、运作,不仅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拓展了实践育人的新平台,还引导了学生在规范化管理、个性化发展、社会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有效发挥了社团鼓励学生展现自我,激发内在发展需求,促进全面发展的育人价值。
(4)发展规划
在未来的时间里,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科社团联有以下的发展目标:1.构建一套高效、灵活的动态管理体系;2.创建一批高层次、高品位,并具有特色的精品社团活动;3.培养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学生社团骨干。
在此基础上将狠抓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学生社团联合会各内设机构的工作目标、程序和方法;建立各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和合作的畅通渠道,使社团的组织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灵活的管理机制;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的活动开展,积极采取措施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搭建舞台、拓展空间、提供机会。
(5)教育学科社团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的展开和规范社团活动,给教育学科同学带来丰富的学习实践活动,参照《华东师范大学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社团是由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自愿结成并挂靠教育学科,按其共同意愿,根据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必须遵守华东师范大学学生会以及教育学科学生会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教育学科社团联合中心是学科级别的各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对社团活动进行管理并给予帮助。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登记、变更、注销
第五条凡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有组织和开展团体活动能力者,均可以发起和组织社团。
第六条申请成立时应具备的条件:
(一)三名及其以上同学自愿联合发起;
(二)有指导老师以及相应的社团内部职务安排;
(三)有明确的活动方向和内容;
(四)有规范的名称;
(五)制定相关管理章程草案。
第七条申请成立时应递交的文件:
(一)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管理章程草案。
第八条社团章程应包括:
(一)社团总则;
(二)社团介绍;
(三)社团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其职责;
(四)社团活动;
(五)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六)组织管理制度;
(七)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三)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第九条变更
对于社团组织活动内容,名称,管理机构等有进行变更的需向教育学科社团联合中心进行申请,申请批准后即可生效。
第十条撤销
(一)在召开社团内部民主会议并征得社团负责人及各成员的同意撤销该团体的提议后,可向学科社团联合中心递交撤销申请;
(二)对于活动长期未正常开展,组织管理混乱,活动违反规定的社团,学科社团联合中心将给与扣分惩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其警告等。
第三章 活动及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活动开展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安全,不得进行盈利性质,宗教、传销等相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主动向学科报告日常活动及其负责人。
第十三条在举办活动前一周,需向学科社团联合中心交活动策划,策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活动总结报告。
第四章 评定制度
第十四条社团联合中心将在每月末及每学期末对学科各社团进行相关评定,其评定依据由该学期内社团的各项数据考核综合而得。
第十五条每个社团每月有以下表现者依规予以加分,月末累计得分最高的5个社团获得“月度优秀社团”的荣誉称号,连续两月及以上获得该称号的社团获得300元社团奖金。
每举办一次社团常规活动,加10分;
每举办一次社团主题活动,加20分;
每举办一次社团大型特色活动或比赛,加50分。
第十六条每个社团每学期有以下表现者依规予以加分,学期末累计得分最好的3个社团获得“学期最优社团”的荣誉称号及500元社团奖金。
每获得一次“月度优秀社团”荣誉称号,加10分;
每获得一次校级荣誉及奖项,加20分;
每获得一次省市级荣誉及奖项,加30分;
每获得一次国家级荣誉及奖项,加50分;
每获得一次媒体宣传,视相应宣传广度,加20-50分。
第十七条学期末社团评定成绩最高的社团,在下一学期内有权申请与学科社团联合中心共同承办大型主题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特殊情况可找学科相关部门结合细则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教育学科社团联合中心所有。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